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航空器运行的适航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简称CCAR-111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章专门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首先,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设计民用航空器及其相关部件如发动机、螺旋桨和设备,必须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型号合格证书。只有经过严格审查并通过,才能获得该证书。
我国的航空器运行管理规章主要包括《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和《民用航空器运行事故报告规定》。《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主要涵盖了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程序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航空无线电导航设备标准
1、抗干扰能力标准:航空无线电导航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能够有效地抵御外部干扰因素对导航信号的干扰。设备应具备强大的抗干扰功能,确保在复杂的电磁环境下仍能提供可靠的导航服务。 设备安全标准:航空无线电导航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电气安全、防火防爆、防雷击等方面。
2、VOR系统于1949年被国际民航组织批准为国际标准的无线电导航设备,是目前广泛使用的陆基近程测角系统之一。VOR台的发射机有两种形式即普通VOR(CVOR)和多普勒VOR(DVOR)。机载VOR接收机对两种VOR台都是兼容的。中国民航引进安装的VOR地面信标台自1987年以来多以DVOR为主。
3、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导航设备是指与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密切相关的,为航空器运行提供引导信息与位置数据的仪表着陆系统(包含航向信标、下滑信标)、全向信标、测距仪、无方向信标、指点信标、卫星导航地面设备等地面无线电设备。
4、频率范围为5MHz~3MHz,无线电波传播时可以沿地球的曲率进行弯曲,测量范围为150km;低频导航系统中常见的有:罗兰-C导航系统,使用的频率为100kHz,测量范围为2000km,而全球Omega系统的发射频率为10kHz~15kHz。
5、③地美依导航系统的设备:应答式测距设备,有国际标准,用户较多;④塔康导航系统的设备:径向(ρ-θ)式军用导航设备,是主要军用装备,适用于高空飞行的飞机;⑤伏尔塔克导航系统的设备:伏尔导航设备与塔康导航设备的组合,适于军民共用。
6、飞机在空中必须沿着规定的航线飞行,在整个飞行过程中,都要受地面航空管理人员的控制和指挥。飞机的导航设备是利用无线电波进行测向导航的。导航定向设备接收地面导航站发射的电磁波后,能立即测定飞机的准确位置。
运输机场塔台设置规范跑道正常
塔台的设计高度应定为95米,这一高度在国内外同类设施中属于领先水平。 以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塔台为例,该塔台位于第二和第三跑道之间,北侧紧邻T3A航站楼。 塔台具备360度全景视野,西侧可观察到TT2航站楼及二跑道,东侧则是对第三跑道的使用进行监控。
塔台的高度应该设计为95米。以重庆江北机场塔台为例,T3塔台位于第二和第三跑道中间、T3A航站楼北侧。在塔台上可360度环顾四周,西侧是TT2航站楼及第第二跑道,东侧则是即将投用的第三跑道,南北侧分别是T3A航站楼和未来将建的T3B航站楼。
塔台或控制塔,是一种设置于机场中的航空运输管制设施,用来监看以及控制飞机起降的地方。
机场编制规划要求
1、法律分析:机场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为依据,并与铁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的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配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2、第十六条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功能分区为主、行政区划为辅”的原则。规划设施应当布局合理,各设施系统容量平衡,满足航空业务量发展需求。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目标年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第十七条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适应机场定位,满足机场发展需要。
3、六)机场与城市间的交通连接顺畅、便捷;机场内供旅客、货运、航空器维修、供油等不同使用要求的道路设置合理,避免相互干扰;(七)对机场周边地区的噪声影响小,并应编制机场噪声相容性规划。
机场初步设计要求标准
1、第八十二条 空管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满足安全与正常使用的要求; (三)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四)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六)机场与城市间的交通连接顺畅、便捷;机场内供旅客、货运、航空器维修、供油等不同使用要求的道路设置合理,避免相互干扰;(七)对机场周边地区的噪声影响小,并应编制机场噪声相容性规划。
3、八)在满足机场运行和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节约用地,尽可能少占耕地,减少拆迁;(九)结合场地条件进行规划布局,竖向设计结合地形,公用设施管线布置合理;注意建筑群的相对集中和群体效果。
4、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阶段。第五条 运输机场工程按照机场飞行区指标及投资规模划分为A类和B类。
5、机场建设规模初步设计为年吞吐量100万人次,总投资超10亿元,跑道长度2800米、宽度45米、滑行道长度2800米、机坪面积10万㎡;航站楼面积5万㎡,停机位数15个,可停波音73空客A320。
6、第四条 运输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运输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项目核准)、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